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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确定延庆区第二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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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旅游企业:
2011年延庆区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取得圆满成功,并获得“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”称号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,经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,确定延庆区第二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写《延庆区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申请表》和《延庆区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任务书》,于2月29日前,上报到旅游局行管科。(请到www.5365.com“延庆区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”通知通告专栏自行下载)
二、请各单位于2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本单位“旅游标准化试点联系录回执单”传真到旅游局行管科。
联系人:晏会英 左 旭
联系电话(传真):81191347/69172990
附件下载
附件一:延庆区第二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名单.doc
附件二:旅游标准化试点联系录回执.doc
附件三:任务书.doc
附件四:申请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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